南京市招考院致2023年高考考生的友情提示(考后篇)
6月9日,在社会各界的全力保障支持下,南京市2023年高考平安有序,顺利结束。市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考后要积极关注高等院校及升学相关信息,为合理填报志愿做好准备。请谨记后续招考重要事项:
1.成绩发布
答卷的评阅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预计6月24日晚,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等途径查询高考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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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点提出高考成绩书面复核申请,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逐级汇总后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结果由高考报名点答复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
2.模拟填报志愿
3.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17:00止。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17:00止。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4.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经高校审核通过公示的考生,在考后按相关高校的要求,自行参加由高校组织的考核。
综合评价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5.军事、公安、司法院校
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尽快填写政治考核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官网首页-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的通知),并于6月13日17时前将该表交到高考报名点(应届毕业生交给所在学校)。
6.专科院校补录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进行补录,具体办法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
南京市招考院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全省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成绩及录取查询等,网址已经印制在《准考证》的背面。发布成绩、填报志愿、录取期间请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0日
来源:南京市招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