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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张莉
这几天,广东东莞一所民办学校收取学生午休费用,其中 " 趴桌子睡觉 " 这一项一学期要 200 元,引发网络热议。东莞市教育局的回应:民办学校是根据成本和营利原则自定收费标准,当地没有统一规定午休费。
不少网友 DISS 这件事,这样的收费太离谱,这次趴桌午休要交费,下次去厕所是不是还要包月?
从学生管理的角度来看,如果能满足躺卧午休,适当收取费用可以理解,毕竟还要提供场地、管理等人工成本。但是趴桌午休并未侵占集体资源,如果没有强说服力的收费依据,即便是民办学校,也不能 " 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
实际上,关于中小学的 " 午休自由 ",各地早就有类似的收费争论事件。2020 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提到,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科学制定收费政策,加强收费项目管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
做教育不是做生意,学校不能凭借自身所处的强势地位,以 " 自愿 " 为名巧立名目捆绑午休。民办学校也要平衡好学习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不能在蝇头小利上抠刮。为什么收费、怎么合理收费,这些标准的制定,学生家长的意见、教育部门的监督缺一不可。
学生趴桌午休要收费,听起来很滑稽,因此也很难得到群众的理解,这所学校的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声誉。即便是像东莞市教育局所说的 " 合理 " 也不应该支持。
教育是为成长创造价值,而不是在成长中寻找 " 利益 "。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既背离了教育的本质,也必然会走向公共利益的对立面。